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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二十届中央巡视省(区、市)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6/11/5 23:28:21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25年4月15日至6月30日,中央第十六巡视组对浙江省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11月29日,中央巡视组向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浙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提出“走在前、作示范”的定位标准,坚持高站位推进、高标准落实、高质量完成,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做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文章,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进高质量党建和高质量发展,形成一批学习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不折不扣抓整改的鲜明态度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省委负总责,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高标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全省“一盘棋”的整改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暨工作推进会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省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工作统筹协调、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带头跟踪督办落实,推动全省各地各部门始终把巡视整改的责任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省领导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主动履责、狠抓落实,把整改工作抓具体、抓深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各地各部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二)深化一体联动,推动巡视整改抓在经常。坚持协同贯通、联动推进,一体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一体推进巡视整改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更好发挥以巡促改促建促治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梳理落实巡视反馈问题,聚焦重点攻坚发力,强化统筹常态调度,建立整改调度机制,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跟踪,严督实导评估问效,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巡视监督、整改、治理的有机贯通,从解决“一件事”向治理“一类事”提升。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实际工作成果来检验巡视整改成效。坚持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一体推进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改革落实落细,奋力交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高分答卷。结合市县乡和村(社区)集中换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方面

  1.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编制实施《浙江省“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规划》,完成示范区建设五周年评估,总结推广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典型案例和制度机制成果。迭代完善山区海岛县结对帮扶机制和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指数监测体系。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帮扶县(市、区)全覆盖,出台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实施意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2.深度融入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出台实施省“十五五”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共同迭代优化长三角区域合作三级运作机制,共同举办2026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推动10个一体化实事项目落地。联合沪苏出台首批支持一体化示范区改革授权清单,出台进一步支持嘉善示范建设22条政策措施。先后在科技创新、政务服务两大领域协同立法,区域“一网通办”服务事项拓展至321项。开工建设沪杭高铁、温福高铁等跨省域重大项目,建成投用长三角首个专业性航空货运枢纽嘉兴南湖机场。

  3.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和污染防治攻坚。出台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实施意见和4个配套行动方案,制定2026年度美丽浙江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季行动,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全省设区城市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均持续改善。深化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完成2025年度“浙皖合作十件事”共29项合作事项。出台加强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的实施意见,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探索模式。

  4.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出台浙江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出台《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出台2026年浙江海洋强省建设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培育8个以海洋新材料为主导的海洋产业平台,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象山片区)海洋新材料综合试验平台建成投运。建立省级航运服务集聚区动态监测与激励机制,创新推广船舶修造安全生产责任险、融资租赁等特色产品,实体运行宁波涉外法务集聚区。

  5.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印发实施创新浙江建设“十五五”规划,建立创新浙江建设动态监测机制。推动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建立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价评估运用机制,建立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启动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发展行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协同攻关机制,揭榜科技部创新积分制试点。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省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审定2025年度全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并听取检查情况报告。省委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与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出台《关于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健全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的意见》,深化构建“两个责任”制度体系。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出台各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办法,部署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科学决策、规范用权。

  2.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出台《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严格落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要求。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专项排查整治,修订出台《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

  (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1.强化金融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省金融系统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廉洁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查处金融领域相关问题线索。指导省属金融企业制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推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各决策主体权责边界更加清晰。

  2.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出台12项制度,召开全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建立新型监管体系,创设国资监管专员制度,迭代升级国资国企智慧监管监督平台、“浙企廉”应用平台、“浙企采”国企采购服务平台,归集省市县三级监管数据。全面开展工程项目和招投标领域3个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3.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召开中央巡视反馈及审计发现涉开发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深化清廉开发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开发区制定问题、举措、责任“三张清单”。开展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专题研究,选优配强开发区领导班子,出台《浙江省开发区条例》和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文件。

  4.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开展2026年攻坚决战集中整治行动,以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为突破点,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强力惩治“蝇贪蚁腐”。推进农村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印章、资产赋码“三电一码”改革试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强化村(社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完成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压茬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四)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

  1.统筹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拓展多元市场,出台浙江省商务展会目录。国务院批复同意舟山港综保区扩区,全国首个生物燃料油混兑调和试点落地舟山。全面落实进一步总结运用“义乌发展经验”要求,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构建消费政策体系,杭州、宁波、温州、金华4地入选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制定《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秋冬季空气质量提升行动。

  2.推动民营经济、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布《浙江省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教育培训规划(2026—2030年)》,组织开展弘扬企业家精神系列宣传活动。出台《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关于促进直播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直播电商穿透式监管全国试点。

  3.统筹推动杭州宁波协同发展、唱好“双城记”。将杭甬“双城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省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研究制订“双城记”评价标准。完成杭州都市圈规划中期评估、宁波都市圈规划年度评估。杭州市、宁波市获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杭州市入选首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宁波市入选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首批城市名单,启动杭甬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与宁波甬江科创区深化合作工作方案》,加强杭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协同。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大力遏制涉众非法金融活动。开展重点领域打击整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实施非法金融活动综合治理。迭代升级工作体系,强化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闭环管控机制。

  (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编制实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年规划。承办全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完成县、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信访办理质效提升等专项行动。

  2.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深化拓展新兴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出台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意见。完善两新工委工作制度,设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出台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制度举措。

  3.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全省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政策文件,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组,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工作体系,出台《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保障,实施居住证“一卡通用、无感转换”。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持续增强领导干部“政治三力”。实施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培训质效提升计划,结合服务对口支援等重大战略锤炼干部政治本领。全覆盖开展各领域领导班子专题调研,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制定省级层面跨部门联动监测预警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完善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加强干部前瞻培养储备。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建强干部储备梯队。出台提高省属企业治企兴企水平、提高高校办学治校水平两个综合性文件,开展高校、省属企业专题调研,稳步推进高校、国企换届工作。

  3.指导督促市县党委严明选人用人工作纪律。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成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若干举措》。编制《选人用人工作纪律提醒手册》,开展选人用人政策和工作纪律培训。

  (八)落实整改要求方面

  强化跟踪问效、坚决落实整改要求。构建问题整改落实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跟踪调度和督导服务,推动垃圾固废治理各类问题整改见底见效。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设计指南等技术规范,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治理。出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技术导则,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迭代升级“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开展建筑垃圾非法营运车辆与“私拉乱倒”问题集中整治,深化涉固废违法犯罪联合打击行动。出台实施《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健全垃圾固废治理长效机制。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方面。健全共同富裕路径模式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探索,加快形成长三角“金南翼”更多标志性成果,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完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宁波舟山港打造世界一流强港,进一步构建海洋经济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新一轮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做深做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积极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进一步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压实金融机构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国企重点领域监督监管,指导各开发区持续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4.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更好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建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持续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持续推动“浙商青蓝接力工程”走深走实,扎实推进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全国试点工作。推动杭甬错位协同发展,提升双城对全省的贡献度、在全国的影响力。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督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综合治理,优化完善工作体系。

  6.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健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深化新兴领域党建和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实践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关键岗位干部培养、储备和配备,以市县乡换届为契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不断优化国企高校领导班子结构功能,持续巩固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生态。

  8.落实整改要求方面。持续完善常态长效整改机制,聚焦“减量、利用、消纳、监管、打击”五位一体,完善垃圾固废治理相关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率先走出一条以建筑垃圾为重点的垃圾固废科学监管、综合利用新路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浙江省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常态长效整改,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浙江各项工作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二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效,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走在前、作示范”,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三是放大巡视整改助推效应,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实干实绩实效论英雄,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争一流。

  四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制度管权、监督治权一体发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奋力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

  五是坚持常态长效,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着力消除问题根源、推动标本兼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1月5日至11月25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571-12388(工作日8:30—17:30);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省行政中心9号楼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10025)。

  中共浙江省委

  2026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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