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0月30日对外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信托坚持私募定位,要求加强风险管理,严格销售管理,加强投资管理。
办法明确,资产管理信托定位为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面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且投资者数量不超过二百个。
在资产管理信托销售方面,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应当向投资者充分说明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信托公司应当对信托产品逐个划分风险等级,明确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对包括自然人在内的普通投资者逐个划分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信托产品。
在资产管理信托投资方面,办法要求,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应当法律关系清晰,投资于真实、合法、有效的基础资产,严格遵循组合投资的基本原则,严禁违规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强化非标准化资产投资管理,加强对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穿透管理。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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