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图2: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50.6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84.7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4.9万件。立案80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及以上干部73人、厅局级干部4203人、县处级干部3.4万人、乡科级干部11.4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9万人。处分68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0.5万人、政务处分22.2万人;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05人,厅局级干部3680人,县处级干部2.8万人,乡科级干部9.2万人,一般干部8.9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6.7万人。
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38.5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69.6万人次,占总人次的50.2%;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56.9万人次,占4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5万人次,占4.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6万人次,占4.1%。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2.9万人,移送检察机关3020人。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