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总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研究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 应勇强调
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
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9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最高检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情况,研究建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长效机制。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最高检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深学、真查、实改,有效解决了一批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办好了一批检察为民实事,各项检察工作稳健发展,机关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全面深刻的党性历练、思想淬炼、作风锤炼,有力增强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会议强调,要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政绩观首先是政治观。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建立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政治历练、党性锻炼,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常态化查改政绩观偏差问题,对查摆出的各类问题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科学管理,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深化“一取消三不再”举措,坚决纠治唯指标、唯数据、唯排名等不良倾向,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要严格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作为,全力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要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更加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教育引导树起来,也要靠严格管理监督管起来。”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政绩观行为的管理监督,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最高检党组、院领导及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要知责、担责、履责,以上率下做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涵养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和最高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4名最高检机关党员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