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在最高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强调
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检察监督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
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研究谋划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检察监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切实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学习并讲话。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应勇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进一步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检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主要职责、基本任务等,有力指引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宪法法律规定作为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遵循,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应勇强调,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是检察机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切实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的重要依循。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锚定“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在提高监督的精准度、监督的力度、监督的深度上下功夫,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检察监督,助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应勇指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必须与时俱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多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最高检领导童建明、葛晓燕、张雪樵作重点发言。最高检领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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