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举行
加强交流互鉴 深化务实合作
推动中新司法合作向着“高质量”不断迈进
11月18日,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在广东深圳举行。
11月18日,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在广东深圳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作专题发言。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会见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一行。
会前,张军会见了梅达顺一行。张军表示,中新互为友好近邻和重要合作伙伴。近年来,在两国领导人战略引领下,双方政治互信不断提升、务实合作持续深化,成为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典范。今年是中新建交35周年。前不久,习近平主席同尚达曼总统互致贺电,围绕推动中新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得到更大发展达成重要共识。法律和司法合作作为两国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对话机制、丰富立体的交流层级和众多实实在在的交流成果。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对中国未来5年发展作出战略擘画,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作出重大部署。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作出重要部署。中国法院愿与新方继续加强交流互鉴、深化务实合作,为推动两国现代化进程、促进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得到更大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梅达顺表示,两国司法机构的友好交往,是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两国领导人的远见卓识。两国都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希望两国司法机构能够开展更紧密的合作,不断巩固、拓展合作领域,推出更多务实成果,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双方围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跨境破产案件审理、案例研究交流、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等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深入分享经验、达成广泛共识。
张军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已成功举办八届,探讨了31个议题,签署了6个备忘录,联合发布案例选,交换案例清单,成为中新交流合作的高水平平台。下一步,双方应发挥机制引领作用,不断丰富合作内涵,提升合作效能,促进司法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聚焦两国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议题广度深度,为司法合作赋能升级;加大备忘录的推广力度,增进人员往来交流,推进会议成果转化,推动中新司法合作向“高质量”不断迈进。
梅达顺在致辞中表示,圆桌会议为两国司法机构高层之间搭建起讨论平台,促进彼此深入理解,巩固日益深厚的友好关系,为未来合作孕育了新思路。期待双方能就共同关心关注的问题坦诚发表见解,促进互学互鉴,进一步推进两国司法机构友好合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围绕“司法教育与法官的全面培训和发展”“法院在支持和保障国际仲裁程序中的作用”“通过可靠负责地使用人工智能加强司法工作”“实现家事司法最佳结果”等4个议题进行研讨。张军作了题为“以高质量法官教育培训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的专题发言,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提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加强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健全法官职业培训体系”。近年来,中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官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一体融合推进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提升法官理论思维和审判实践能力,以科技创新赋能法官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合作,健全完善法官教育培训体系,为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希望同新加坡法院互鉴共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司法教育和法官培训水平,助力本国司法事业更好发展。
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双方商定,下一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将在新加坡举办。
参加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的代表合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高晓力主持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莊泓翔、最高法院上诉审判庭大法官施奇恩、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郑慧慧、最高法院大法官郭民力,中国最高法院、新加坡最高法院和驻华使馆、深圳中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白龙飞 | 摄影:孙若丰)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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