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中国正义法制网 设为首页举报投诉 | 我要投稿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查调查 > 正文
审查调查
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安安被开除党籍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4/11/14 22:30:47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安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安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扭曲,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安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安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江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闻中心 | 法制要闻 | 法律咨询 | 法律服务 | 经典案例 | 社会民生 | 采编团队 | 图片新闻
西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