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武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武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组织信关系,结交“政治骗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提拔和调整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武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武宁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株洲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湖南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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