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4日从省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近日,我省印发措施,推动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级以上党委要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对药品安全高度负责的优秀干部配备到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岗位。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药品安全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政策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部署。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将审评、检查、检验、标准管理等技术支撑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对药品创新企业和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鼓励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取得重大进展、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补。
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辖区内药品安全负总责,将药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完善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落实机制,对未履行药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药品安全隐患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者 周明)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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