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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湖北调研 共谋"十三五"检察发展大计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15/12/30 13:17:45

 江城问策共谋“十三五”检察发展大计

  曹建明检察长在湖北征求社会各界对制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规划的意见建议

    

   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到湖北省检察院调研并与部分在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征求对制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记者程丁摄

    

   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专题研讨会,征求与会专家对制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的意见建议。记者程丁摄

  2015年终岁尾,随着“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即将圆满收官,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便提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议事日程。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阶段。制定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对检察工作长远发展至关重要。继2011年来到江城武汉就制定“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规划征求意见之后,12月28日至29日,曹建明再次来到武汉,与湖北省委主要领导举行工作会谈,交换工作意见;先后召开两场座谈会,倾听湖北省三级检察机关和在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利用一整天时间出席“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专题研讨会,面对面问策专家学者,共谋未来五年检察工作发展大计。

  一问:如何把握“十三五”检察工作面临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必然反映到司法领域,使检察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如何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形势任务、机遇挑战,是规划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基础性课题。曹建明开宗明义,抛出了自己第一个思考。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观念激烈碰撞,利益结构深刻调整,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更高的要求。”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指出,如何立足服务和引领新常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服务企业发展,保障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服务绿色发展,促进结构性改革,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有助于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但是,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破解长期存在的观念性障碍、体制性难题,如何积极适应深化改革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在规划伊始,就要有准确认识,不能回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对于发展法治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彭胜坤在发言时说,检察机关如何适应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期待、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法治反腐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需要我们未雨绸缪,深入思考。

  “看不到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战略机遇期可能就抓不住。”曹建明赞同大家对形势的判断。他进一步指出,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调整,自我革新,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既要牢牢抓住机遇,又要积极应对挑战。

  二问:如何确立“十三五”检察工作总体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研究确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

  “确立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在发言时建议,要把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具体化,更加重视争取同级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各级检察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检察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而全面依法治国又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必须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和思考,在深度融合中完善、拓展和强化检察职能。”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白冬建议。

  “科学界定、合理配置检察权,始终是谋划检察工作的一条主线。要按照‘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办理职能和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适当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检察权属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内涵。”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金鑫建议。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认为,检察权配置要遵循司法规律,强化检察一体,授权控权结合,权责明晰统一,更好地体现和固定司法改革的成果。

  “检察工作理念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建议,“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要围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提升法律监督效果、恪守检察职业操守三个方面来谋篇布局。

  “大家提出的思路都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参考。”曹建明进一步指出,“这里我也提出一些想法供大家思考。一是如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根本任务;二是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三是如何更好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四是如何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更加公正、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好效果、更可持续发展。期待能够听到大家更多的真知灼见。”

  三问:如何厘定“十三五”检察工作发展目标

  “目标能够指引方向、凝聚共识、增强动力。”曹建明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检察机关如何适应和落实这些目标要求,五年后要达到何种程度,应该认真研究思考。

  敬大力认为,确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目标,既要立足检察,又要放眼全局,主动对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主动对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主动对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确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目标,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认为,要着重从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设定发展目标,更加凸显目标的前瞻性和指导性。

  “建议把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作为‘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一个目标。”王守安在发言时建言,除了制度层面的目标,还应有工作和队伍建设层面的目标。而司法公信力,则是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成效的集中反映。

  确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目标,要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万毅建议,在着眼于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同时,要重点围绕检察制度的公正性、民主化、透明化,来设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

  听了大家的发言,曹建明说,目标的设定必须有长远的、战略的眼光,要有别于、更高于年度的工作部署。不仅要考虑检察工作自身的发展,还必须与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相适应,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适应,努力体现目标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四问:如何把握“十三五”检察工作重点难点

  做好“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是关键。参加座谈的代表们一致表示,要抓住涉及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进步。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教授樊崇义和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要正确处理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的关系,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严格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标准。

  “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徐汉明建议,要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人员腐败体制机制,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依法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认为,“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应当主要以强化司法规范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检察权的规范化运行,必须做到主体适格、意思正当、行为规范、结果公正、问责健全五位一体。

  听了大家的发言,曹建明坦言,大家提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很多都是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改进和提高,就很难说检察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我们在制定“十三五”规划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薄弱环节入手,从难点问题突破,增强规划可操作性,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五问:如何实现“十三五”检察工作的良好开局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部署好开局之年的检察工作,为‘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开好局至关重要。”曹建明在湖北省检察院的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发展新体制,进一步调整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方向和措施,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敬大力给出了湖北检察的总体思路。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把服务创新发展放在更为重要位置。”全国人大代表陈义龙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审慎妥善处理科技创新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国家安全正成为社会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黄利鸣认为,检察机关要站在战略高度,依法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推动网络治理法治化水平,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要立足于发挥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关注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方式方法,掌握节奏分寸,营造法治的市场发展环境。”全国人大代表章锋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王国斌说,2015年,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具体案件、事和人,效果明显。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希望检察机关坚持不懈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曹建明说,大家的意见建议有助于我们准确判断“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面临形势任务,有助于我们清醒认识检察工作的不足和短板,明确“十三五”检察工作规划的着力点。规划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各界特别是代表委员的声音始终是不可或缺的思想财富,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开门纳谏,把大家的智慧、呼声充分体现到规划中,落实到工作中。

  在鄂期间,曹建明与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就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交换了意见。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专题研讨会并致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出席在湖北省检察院召开的在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童国华、陈义龙、王国斌、马新强、程理财、章锋、杨俊、王金初、张德华,全国政协委员黄利鸣、尹镇龙应邀参加座谈。作者:王治国 戴佳 郭清君 周泽春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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