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中国正义法制网 设为首页举报投诉 | 我要投稿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正文
检察新闻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刘乐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作者:中国正义法制网 时间:2023/1/18 19:34:26

   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刘乐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乐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乐国利用担任营口市公安局老边区公安分局党组成员、副政委、党组副书记、政委,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局长,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党委委员、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新闻中心 | 法制要闻 | 法律咨询 | 法律服务 | 经典案例 | 社会民生 | 采编团队 | 图片新闻
西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