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建设用地市场等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送审稿)》。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保护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持续巩固拓展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成效,依法依规加快出台地市规划和专项规划,严格落实各方监管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确保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条例》出台为契机,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向全省复制推广先进经验,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法律保护,积极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会议决定将条例修订草案按程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暂行)(送审稿)》。会议强调,要落实中办国办出台的《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创新监管服务方式,规范已出让矿业权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制度办法,切实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全省矿产资源安全和矿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家要求,坚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向,加快完善交易规则,创新运行模式,健全服务监管,促进全省土地要素流通顺畅,着力建立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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