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参事包广林(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广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包广林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接待办公室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第三届中蒙博览会综合协调部(秘书处)执行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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