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凤区区委书记刘长有(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