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任三动(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三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任三动,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任三动在担任青海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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