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5月22日电,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2日通报称,盘锦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英俊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于近日由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周英俊出生于1959年,案发前还曾担任锦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辽宁省中小企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辽宁省纪委监委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周英俊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已经涉嫌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逮捕。(记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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