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口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秀英区正处级干部黄鸿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鸿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放宽房屋征收补偿范围标准,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鸿儒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海南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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