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琦利用担任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海南省旅游局局长、中共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儋州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中共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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