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文兵(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文兵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铜陵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文兵在担任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省旅游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合作开发、资金拆借、货款担保、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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