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党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党峰丧失理想信念,四个意识全无,长期从事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转移、藏匿违纪违法所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收受巨额财物。
党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党峰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党峰简历
党峰,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河南泌阳人,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2001年11月中央党校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巴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84年9月至1987年9月,巴州师范学校学习;
1987年9月至1988年12月,任巴州轮台县哈尔巴乡小学教师;
1988年12月至1991年5月,巴州红光无线电厂工作;
1991年5月至1994年12月,在库尔勒市广播电视局工作;
1994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库尔勒市文化体育局工作;
1995年12月至1998年10月,任库尔勒市萨依巴格办事处副主任;
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任库尔勒市新城办事处主任;
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任且末县副县长;
2003年1月至2004年2月,任且末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任且末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任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县级);
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库尉党委常委、副秘书长;
2009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巴州招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任巴州招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任若羌县委书记;
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任巴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2017年11月,任巴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编辑:温军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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