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蓝文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蓝文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从事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放贷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打击违法建筑、广告牌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文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把公权力变成牟取私利、人情寻租的工具,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蓝文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蓝文全简历
蓝文全,男,黎族,1963年5月出生,海南三亚人,大学文化程度,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07-1987.10,历任广东省海南自治州白沙县光雅区文教宣传助理、公所副区长;
1987.10-1988.04,任广东省海南自治州三亚市政府招待所所长;
1988.04-1993.11,历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招待所所长、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93.11-1996.09,任海南省三亚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1996.09-1999.07,任海南省三亚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9.07-2001.06,任海南省三亚市爱卫办主任(副处级);
2001.06-2005.12,任海南省三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5.07-2005.12兼任三亚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
2005.12-2012.06,历任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7.10-2009.06兼任三亚市三亚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2.06-2012.11,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2.11-2016.11,任海南省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1-2016.12,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副厅级),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2-2019.02,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02-2019.03,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9.03,任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海南省纪委监委)
编辑:温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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