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蔡全法(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全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蔡全法,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蔡全法先后利用其担任襄城县委副书记、县长、禹州市市长、市委书记、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