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枝元(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枝元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罗枝元,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枝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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