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武文斌(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武文斌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武文斌,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武文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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