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黑龙江海事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俊波(正局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俊波,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波在担任黑龙江海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俊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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