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李国忠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国忠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国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承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国忠在担任唐山市丰润区副区长、唐山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温军红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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