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施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施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施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施平利用担任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直属征收分局局长、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工程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温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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