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孙涛(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孙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孙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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