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冬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冬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高检网
陕公网安备 610112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