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游海洪(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向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游海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游海洪,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海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游海洪在担任海北州农牧局局长、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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