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贠根华(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贠根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贠根华利用担任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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