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1.黄埔区国资局原局长潘伟康为土地违法等行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问题。2003至2009年,潘伟康在担任黄埔区国土房管分局土地矿产监察科科长、产权地籍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黄埔区姬堂经济联社周某、鱼珠街茅岗社区王某等人70万元贿赂,为其在违法建筑不被拆除,以及土地审批、违法填土和办理产权证等方面提供帮助。2016年,潘伟康在担任黄埔区国资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影响力和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为某房地产公司办理地块延期手续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5万元。2019年7月,潘伟康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从化区温泉镇中田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沈金柱侵占扶贫款问题。2005年5月至2016年9月,沈金柱利用负责温泉镇中田村财务的职务便利,多次采取到银行私自提取中田村公账款项、不入账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财产,并利用伪造的银行对账单逃避监管,累计侵占公款137.67万元。2019年9月,沈金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花都区花城街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志演收受征地拆迁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7年,王志演在担任狮岭镇土地储备中心办事员、花城街道办事处规划与用地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辖区内征地项目的职务便利,在开展相关征地拆迁项目涉及房屋、地上附着物等测量、核实、计价、洽谈协商及签订征地拆迁合同过程中,为冯某等多名被征地拆迁补偿户提高补偿标准,并从中收受好处费187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王志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广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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