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国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干预插手干部人事工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收受礼品、礼金,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国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国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国强简历
陈国强,男,汉族,1962年5月生,安徽宿州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1.09—1984.07 西安基础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4.07—1994.10 陕西省劳动人事厅、劳动厅安全监察处、计划统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10—1987.10陕西省淳化县润镇乡蹲点扶贫)
1994.10—2000.09 陕西省劳动厅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副处长(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4.06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其间:2002.10—2003.01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挂职;2003.03—2003.07陕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6—2009.01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3.09—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08—2008.02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学习)
2009.01—2010.1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8.09—2010.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11—2013.02 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 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其间:2015.09—2016.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01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2019.03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免去陈国强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9年3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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