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双鸭山市委批准,双鸭山市纪委监委对友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原副主任田凤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凤山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沆瀣一气,入股涉黑组织主要成员经营的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发包;违反群众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田凤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亦官亦商,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公器私用,漠视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拉拢腐蚀其他党员干部,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双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双鸭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凤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双鸭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田凤山简历
田凤山,男,汉族,1959年4月生,黑龙江友谊人,1976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佳木斯职工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专学历。
1976.11—1978.12 友谊农场水泥厂工人
1978.12—1981.10 中国人民解放军81698部队战士
1981.10—1985.04 友谊县运输公司工人
1985.04—1987.03 友谊县交通监理所监理员
1987.03—1989.05 友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1989.05—1992.08 友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1987.05—1989.07佳木斯职工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习)
1992.08—1998.01 友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1998.01—1999.09 友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1999.09—2005.04 友谊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2005.04—2005.12 友谊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5.12—2009.08 友谊县民政局局长
2009.08—2010.10 友谊县财政局局长
2010.10—2011.11 友谊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县财政局局长
2011.11—2016.12 友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6.12— 友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干部
(双鸭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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